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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4 12:13:57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77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枝江市腾鑫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优 质养殖农户,以下简称“腾鑫合作社”) 被反担保人名称:枝江市天雨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雨 担保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 42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养殖农户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20.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01 月 15 日、01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为养殖农户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 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提请 1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代表在担保预计额度全权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6 日、2024 年 02 月 0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合作养殖农户提 供担保预计的公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2024-019)。 (二)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枝江农 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腾鑫合作社向湖北枝江农商行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天雨担保公司提供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天雨担保公司提供 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 担保发 主债 被担 保方 是否执 生金额 担保 务发 保方 被担保方 与公 债权人 融资用途 行反担 (万 方式 生期 资信 司的 保 元) 限 情况 关系 湖北枝 连带 腾鑫合作 养殖 不超过 江农商 责任 3年 支付保证金 良好 是 社 农户 420.00 行 保证 1、以上被担保方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约的养殖农户,与公司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提供担保的养殖农户均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养殖规模较大, 信誉度较好,且银行通过征信查询、大数据查询等方式进行了征信评价,信用良 好并具备一定偿债能力。 3、反担保措施:养殖农户通过公司担保获得的借款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 付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金。 (二)被反担保人基本信息 2 被反担保人名称:枝江市天雨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胜利路 19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经营范围: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 资担保业务;网上及实体店销售农林牧产品、水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 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畜禽、肉制品、土特产品、酒类、饮 料、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 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 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 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枝江市天雨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保证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3 反担保范围:甲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 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 证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代偿资金占用费等费)。 反担保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贷款期限到期后或甲方向贷 款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后(以在后时间为准)三年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 司生猪养殖业务,扩大产业规模。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且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01 月 15 日、01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和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合 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 1,166,986,186.0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80.74%。其中,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146,036,186.0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7.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95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3.24%。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4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7 月 23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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